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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考试农业考点: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

日期: 2019-12-31 13:35:51 作者: 刘雪恩

  行动力是实现目标的保证,初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的是马上行动,而非冠冕堂皇的口号。以下是初级经济师考试农业考点: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希望大家都能真正的行动起来,成为行动的巨人,坚持每天学习,每天打卡,夯实基础,顺利通关!

  经济师考试培训。(1)契约式合营或称合作经营

  是最常见的项目组织方式。它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两种类型。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这个实体有独立的财产权,法律上有起诉权和被诉权,设有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并以该法人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非法人式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双方不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营实体,双方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以自身的法人资格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在法律上承担责任。

  (2)股权式合资经营

  是指由合作双方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按股权额分配利润。在以项目融资方式筹措项目资金时,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将合资企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物权担保,以企业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项目发起人除了向贷款人作出有限担保外,不承担为项目公司偿还债务的责任。

  (3)投资者与项目公司。

  上述契约式合营中的法人型及股权式合资经营共同的特点是建立了一家与项目发起人分离的项目公司来经营项目。在项目融资中,项目公司是最常见、最普遍的项目经营方式。成立项目公司对项目发起方来说益处颇多:①把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集中在项目公司一家身上,而不是分散在各个发起方在世界各国所拥有的许多公司身上,便于进行管理。②可以避免在发起人公司自身的账目上记入项目的负债额。③可以把项目的风险与发起方公司分隔开来,使发起人公司不致因项目经营失败而受太大的牵连。④可以享受东道国给予本国公司的税收减免优惠。⑤有利于投资多元化和利用外国直接投资。⑥便于吸收其他人参加项目。在股权式合资经营中,如果日后有人愿意加入该项目,不必重新划分项目资产,只要由项目公司发行新股票或转让原有项目公司股份即可实现。

  伟大的事业是靠性格、意志和知识的力量完成的,靠力气、速度和身体的敏捷是不能够完成的。人生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而后悔,而是因为什么都没做而后悔,有梦想就要去敢于追。初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考生们在学习前一定要制定好复习计划,并且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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