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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学习(2)

日期: 2021-04-22 11:10:03 作者: 刘雪恩

现在与其担心什么时候考试,不如巩固学习知识,乐考网为大家整理发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学习(2)”,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技术原因

指引发质量事故是由于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中技术上的失误。例如,地质勘察过于疏略,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致使地基基础设计采用不正确的方案;或结构设计方案不正确,计算失误,构造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管理及实际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差,采用了不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

指引发质量事故是由于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施工管理混乱,不遵守相关规范,违章作业,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质量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常考点)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无立项、无报建、无开工许可、无招投标、无资质、无监理、无验收的“七无”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手段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

记忆方法:七无三边不良之风。

4、人为事故、自然灾害原因

指造成质量事故是由于人为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导致连带发生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质量事故。

记忆方法:属于天灾人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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